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日研中心202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3-03-23

为贯彻落实国家2023年研究生招生政策,继续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质量,为切实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特制定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北京日本学研究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办法

(一)硕士生招生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达到国家线等情况,我校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

考生自行对照分数线,达到相应要求、并在日语学院、北京日本学研究中心公布的复试准考名单中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学院、中心已公布复试准考考生名单。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地点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复试主要包括资格审查和面试两大部分。复试为百分制。

1.复试形式:考生资格审查、线下面试

未参加上述任一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所参加复试各环节成绩无效。

2.资格审查时间:

MTI:2023年4月1日(周六)8:30开始

地点:主楼413教室

学术:2023年4月1日(周六)8:30开始

地点:日研楼403教室

若考生放弃复试,应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申明书。

3.面试时间:

MTI:2023年4月1日8:50-12:00;13:30-17:30

考试地点:主楼408教室

学术:2023年4月1日9:00-12:00;13:30-18:00

候考地点:日研楼403教室

(三)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1)所有复试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再进行总成绩的加权计算。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名额单列计算,不与专项计划外的考生排序。

(3)若某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四)复试面试时长

不少于20分钟/人。

二、调剂

我院、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不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三、破格复试

我院、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审核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

2.往届毕业生须审核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电子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cn/进行学位认证。)

3.海外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同意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无正式编制工作、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不需出具此证明。

(二)资格审查要求

4月1日(周六)8:30开始,考生须出示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学院、中心工作人员将现场进行核对。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在资格审查阶段,将随机抽签决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

五、复试费缴纳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100元。网络缴费平台和缴费方式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缴费通知。

六、信息公开与公示

考生可登陆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fsu.edu.cn/,查询我校最新通知、复试方案等信息。学院、中心复试方案、复试准考名单、拟录取预公示等信息详见日语学院、北京日本学研究中心网站:https://japan.bfsu.edu.cn/;https://bjryzx.bfsu.edu.cn/;联系电话:010-88816276, 010-88816584。

七、复试咨询和申诉

为保证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有关情况,我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咨询和申诉电话如下:

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北京日本学研究中心电话:010-88816276;010-88816584;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816246;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及我校政策执行。

九、其他

复试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复试结果和拟录取结果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日语学院、北京日本学研究中心网站通知。

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北京日本学研究中心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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