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制定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个人申报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按有其它规定不得参加推免的学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按培养方案,前三学年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其他科目不合格累计不超过1门次,且经补考后成绩合格;
(5)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非英语类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
(6)“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保”专项计划名额不按学院分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自主申报。申报“推免保”专项计划的学生,须经学院推荐,并参加学生处综合能力考核,按考核成绩排序确定推荐资格;申报“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参加校团委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按测试成绩排序确定推荐资格。
(7)申请全球治理卓越本科生平台推免资格的学生,应通过平台申报,不得同时向学院重复申报。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在校期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因身体原因不宜在校学习。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1)申报时间:2026年9月4日8:00至9月9日17:30
(2)申报材料:符合以上申报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向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提交《北京外国语大学2027年校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综合素质证明材料。综合素质证明材料须提交至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中最后一列的相应认定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二、 学院审核
(一)学院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完成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成绩核算,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排名后于9月9日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学院应在被推荐学生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上签署意见,由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凡进入推荐名单者(含各专项计划),须承诺不放弃推免资格。
三、 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材料上报
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将于9月11日12:00前将《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研究生院。该汇总表将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于9月11日12点前在研究生招生系统上报汇总名单,并上传学生成绩单。
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将推荐学生名单报研招办的同时,将在学院(中心)进行3个工作日(9月10日至9月12日)公示。凡被推荐学生存在成绩、排名不实、论文抄袭、虚报成果或奖项、冒名署名、提供虚假证明、隐藏利益关系等情况,经举报查实的,一律取消其推免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学校审定
研究生院在汇总审核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和推荐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形成学校推荐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其他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一是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二是在研究生入学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关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内。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日研中心):010-88816276;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816246/6562;
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10-88816259;
(三)以上内容如有调整,以教育部文件或北外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本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所有。
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