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关于推荐2027年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作者: 时间:2026-09-05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制定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个人申报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按有其它规定不得参加推免的学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按培养方案,前三学年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其他科目不合格累计不超过1门次,且经补考后成绩合格;

5)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非英语类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

6)“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保”专项计划名额不按学院分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自主申报。申报“推免保”专项计划的学生,须经学院推荐,并参加学生处综合能力考核,按考核成绩排序确定推荐资格;申报“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参加校团委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按测试成绩排序确定推荐资格。

7)申请全球治理卓越本科生平台推免资格的学生,应通过平台申报,不得同时向学院重复申报。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在校期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因身体原因不宜在校学习。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1)申报时间:2026948:009917:30

2)申报材料:符合以上申报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向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提交《北京外国语大学2027年校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综合素质证明材料。综合素质证明材料须提交至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中最后一列的相应认定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二、 学院审核

(一)学院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完成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成绩核算,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排名后99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学院应在被推荐学生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上签署意见,由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凡进入推荐名单者(含各专项计划),须承诺不放弃推免资格。

三、 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材料上报

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将于91112:00前将《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研究生院。该汇总表将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于91112点前在研究生招生系统上报汇总名单,并上传学生成绩单。

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将推荐学生名单报研招办的同时,将在学院(中心)进行3个工作日(910日至912)公示。凡被推荐学生存在成绩、排名不实、论文抄袭、虚报成果或奖项、冒名署名、提供虚假证明、隐藏利益关系等情况,经举报查实的,一律取消其推免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学校审定

研究生院在汇总审核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和推荐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形成学校推荐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其他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一是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二是在研究生入学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关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内。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日研中心):010-88816276;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816246/6562

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10-88816259

 (三)以上内容如有调整,以教育部文件或北外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本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所有。

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日本学研究中心)

202694日 



附件一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总分

二级指标

等级或排名

分值

备注

认定部门

竞赛获奖


40

①中华日语演讲大赛

②“永旺杯”全国口译大赛

③“笹川杯”日本研究论文大赛

上海外国语大学CASIO杯中国日语专业本科生研究生讨论辩论大赛(本、研)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阅读、演讲三项大赛

⑥“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

笹川杯全国高校日本知识竞赛

特等奖

40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术竞赛(全国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其他排名不计分。

由日语学院认定

一等奖

30

二等奖

20

三等奖

10

未设特等奖的竞赛按一等奖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计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国家级特等奖

40

国家级一等奖

35

国家级二等奖

30

国家级三等奖

25

北京市特等奖

20

北京市一等奖

15

北京市二等奖

10

北京市三等奖

5

“大创计划”

国家级结项优秀

40



国家级结项良好

30

国家级结项合格

20

成功立项国家级

10

成功立项市级

5

北京市结项优秀

10

竞赛获奖


体育类竞赛

世界级比赛

40

要求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其他排名不计分。

由体育教研部认定

国家级比赛

30

省部级比赛

20

科研发表

30

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发表SCISSCIA&HCIEICSSCI、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30

要求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其他排名作者不计分。

由科研处认定

发表CSSCI扩展版、CSSCI来源集刊论文

20

学生工作

10

学生工作

10


由学生处、校团委认定

思想品德

10

获得过三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或其他校级表彰;获得一次省部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志愿者等相关表彰

10


由学生处认定

其他项目

10

参军入伍

10

须持有退伍证明。

由武装部认定

国际组织实习

10

参加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由国际处认定

注:其他获奖项目经学院认定后可予以适当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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