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日语学院(日研中心)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制定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个人申报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有其它规定不参加推免的学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按培养计划前三学年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其他科目合计不合格不超过1科次且经补考合格;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非英语类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
(5)“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保”专项计划名额不按学院分配,全校学生可自由申报。所有申报“推免保”专项计划的学生,须通过学生处“歆苗计划”骨干训练营综合能力考核,依据成绩排序决定推荐资格。所有申报“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参加由校团委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依据成绩排序决定推荐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在校期间受过任何法律处罚或纪律处分;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因身体原因不宜在校学习。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1)申报时间:2025年9月2日8:00-9月5日10:30
(2)申报材料:凡符合以上申报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向日语学院提交《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校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推免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招生下载”栏目下载)及综合素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交至附件1“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中最后一列的相应认定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二、 学院审核
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完成申请学生资格审查并计算综合评价成绩,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排名后于9月9日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在被推荐学生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上签署学院意见,由日语学院(日研中心)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办法:
综合评价成绩为百分制,由学业成绩分和综合素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分占85%,综合素质分占15%。
(1)学业成绩分
学业成绩分 = ∑(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指培养计划前三学年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成绩。
学业成绩分为百分制,由日语学院(日研中心)认定。
(2)综合素质分
学校通过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学生工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分为百分制,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凡进入推荐名单者,承诺不放弃推免生资格。
三、 日语学院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日语学院将于9月12日12:00前将《推免申请表》《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汇总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报送研究生院。9月12日12:00在研究生招生系统上报总名单。
日语学院(日研中心)将推荐学生名单报研招办前,将在学院(中心)进行3个工作日(9月9日至9月11日)公示,凡被推荐学生的成绩、排名不实,被他人举报并查实者,一律取消推免资格。
日语学院(日研中心)被推荐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者需在9月18日12:00之前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平台→“推免生报名”(网址: https://yjszs.bfsu.edu.cn/)“推免生报名”系统上填报报考信息。
四、学校审定
研究生院在汇总审核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和推荐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形成学校推荐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其他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一是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二是在研究生入学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相关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内。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日研中心):010-88816276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816246/7925;
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本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日研中心)。
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日研中心)
2025年9月5日